原文出處: 蘋果日報
踢爆 名教授假發票詐44萬
向國科會教育部請款私用
【陳揚盛╱台北報導】多名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研究生向《蘋果》爆料,
指控該系所教授曹士林二○○四年起即多次持假發票詐領國科會、教育部研究計劃
費,再移做購買光功率測量器等私人儀器,據爆料者提供的五十五張發票及錄音等
證據,曹至少已詐領四十四萬四千一百四十三元,爆料者更指詐領金額應達一百四
十多萬元,挪用購買私用儀器達二十一項。
教部徹查
教部表示將徹查,若屬實將撤職並追回款項。律師王啟安表示,若投訴屬實,曹已
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萬元以下發票避法規
曹士林畢業於台大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專長光電工程、物理,二○○五年曾獲
台師大「資深優良教師」表揚;他在校評價兩極,同所助理教授楊謝樂說曹平易近
人,但其學生則說曹經常做一些表面功夫的事。
曹士林本人現於德國演講,對爆料指控先強調自己沒違法,但《蘋果》越洋告知握
有他指使學生購買假發票的錄音等證據後,隨即希望能大事化小,「否則後面衍生
的事會很麻煩。」
據查曹士林自二○○四年起共有三項國科會、一項教育部研究計劃被核准,補助費
分別為一百八十一萬元、六十三萬元。爆料者說,曹以上述計劃進行五鬼搬運。曹
要求假發票須開焊針耗材等名目,單張金額須一萬元以下,以規避耗材發票超過一
萬元須附估價單的《採購法》規範。
爆料者並說,曹要求其指導的十四名光電所研究生,須當其國科會計劃研究助理「
人頭」,每個月由國科會撥款到曹私人帳戶。曹士林則對《蘋果》解釋,這是為把
錢集中,但會依研究生表現發兩千至一萬兩千元。不過國科會工程處表示,曹此舉
已違反研究計劃補助規定。
儀器商坦承供假發票
一名儀器商受訪時坦承曾應曹士林的研究生要求,多次開立假耗材發票。台師大會
計室第一組組長柯淑絢表示,教授只要拿得出發票,就會依發票金額撥款,沒多餘
人力查核。教育部顧問室專委劉文惠則表示,將會徹查,若曹涉不法,不僅恐被撤
職,相關款項也將追回。
台師大光電所所長洪姮娥表示,過去從未聽聞這些事,但說她曾建議曹士林不要什
麼事都要學生做,因為看得出其所發表的論文深度、水準很低。台師大校長郭義雄
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受到任何相關訊息。
教授報假帳事件簿
2003/08
開始要求其指導研究生配合找廠商開立假發票。
2004~2005
主持國科會三項研究計劃,補助金額共181萬600元。
2003~2006
主持教育部研究計劃,今年度補助63萬元。
2006/05
曹士林每周一次在光電所415教室召開「假發票大會」,追蹤並分配學生找廠商
開立假發票。
2006/10
遭踢爆曹士林以假發票至少已詐領140多萬元,款項則挪用購買21項私用儀器,
並要求研究生將研究助理費用統一匯到其私人帳戶。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科會、爆料者
曹士林小檔案
年齡:41歲
學歷:台大電機工程博士
經歷:曾任淡江、輔仁、元智講師及兼任副教授,現任台師大光電所教授
研究領域:光電通訊類
曾獲榮譽:2005接受連續任教滿十年資深優良教師表揚
資料來源:台灣師大
踢爆 名教授假發票詐44萬
向國科會教育部請款私用
【陳揚盛╱台北報導】多名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研究生向《蘋果》爆料,
指控該系所教授曹士林二○○四年起即多次持假發票詐領國科會、教育部研究計劃
費,再移做購買光功率測量器等私人儀器,據爆料者提供的五十五張發票及錄音等
證據,曹至少已詐領四十四萬四千一百四十三元,爆料者更指詐領金額應達一百四
十多萬元,挪用購買私用儀器達二十一項。
教部徹查
教部表示將徹查,若屬實將撤職並追回款項。律師王啟安表示,若投訴屬實,曹已
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萬元以下發票避法規
曹士林畢業於台大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專長光電工程、物理,二○○五年曾獲
台師大「資深優良教師」表揚;他在校評價兩極,同所助理教授楊謝樂說曹平易近
人,但其學生則說曹經常做一些表面功夫的事。
曹士林本人現於德國演講,對爆料指控先強調自己沒違法,但《蘋果》越洋告知握
有他指使學生購買假發票的錄音等證據後,隨即希望能大事化小,「否則後面衍生
的事會很麻煩。」
據查曹士林自二○○四年起共有三項國科會、一項教育部研究計劃被核准,補助費
分別為一百八十一萬元、六十三萬元。爆料者說,曹以上述計劃進行五鬼搬運。曹
要求假發票須開焊針耗材等名目,單張金額須一萬元以下,以規避耗材發票超過一
萬元須附估價單的《採購法》規範。
爆料者並說,曹要求其指導的十四名光電所研究生,須當其國科會計劃研究助理「
人頭」,每個月由國科會撥款到曹私人帳戶。曹士林則對《蘋果》解釋,這是為把
錢集中,但會依研究生表現發兩千至一萬兩千元。不過國科會工程處表示,曹此舉
已違反研究計劃補助規定。
儀器商坦承供假發票
一名儀器商受訪時坦承曾應曹士林的研究生要求,多次開立假耗材發票。台師大會
計室第一組組長柯淑絢表示,教授只要拿得出發票,就會依發票金額撥款,沒多餘
人力查核。教育部顧問室專委劉文惠則表示,將會徹查,若曹涉不法,不僅恐被撤
職,相關款項也將追回。
台師大光電所所長洪姮娥表示,過去從未聽聞這些事,但說她曾建議曹士林不要什
麼事都要學生做,因為看得出其所發表的論文深度、水準很低。台師大校長郭義雄
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受到任何相關訊息。
教授報假帳事件簿
2003/08
開始要求其指導研究生配合找廠商開立假發票。
2004~2005
主持國科會三項研究計劃,補助金額共181萬600元。
2003~2006
主持教育部研究計劃,今年度補助63萬元。
2006/05
曹士林每周一次在光電所415教室召開「假發票大會」,追蹤並分配學生找廠商
開立假發票。
2006/10
遭踢爆曹士林以假發票至少已詐領140多萬元,款項則挪用購買21項私用儀器,
並要求研究生將研究助理費用統一匯到其私人帳戶。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科會、爆料者
曹士林小檔案
年齡:41歲
學歷:台大電機工程博士
經歷:曾任淡江、輔仁、元智講師及兼任副教授,現任台師大光電所教授
研究領域:光電通訊類
曾獲榮譽:2005接受連續任教滿十年資深優良教師表揚
資料來源:台灣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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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章其實蠻感慨的,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制度問題,
以及阿扁的國務機要費問題.
我不知道研究經費的規定為什麼這麼複雜?
一大堆規定, 規範一堆啥可以買啥不能買的,
但實際上許多研究並不是就只靠
某些規定內的東西就能做得出來.
甚至為什麼費用不能當成鼓勵或獎勵式的無償發給?
規範了這麼多限制申請者, 卻沒有一個規範評估結果.
造成許多老師為了申請計畫走法律邊緣,
而實際上的成果卻反而不合實際.
計畫是要看結果的, 屬於應用層面,
然而學術卻是偏向理論的, 常常是看不見的.
我想應該有不少老師為了把最新想發展的學術理論,
做成符合計畫的應用而想破頭,
但更糟糕的是許多前衛的技術,
很可能根本還找不到如何應用.
這時候教授不就得挺而走險?
常見的結果是接的計畫常跟研究無關,
計畫拿拿舊有的成果套到應用,
經費則部份拿來做前衛研究.
對於某些教授而言,
接計劃實際上多數是為了讓底下的
研究生有生活費.
至少我到目前遇到的教授多是這樣,
所以也不會有太多問題.
我認為只要不要是把實驗經費放到自己口袋,
如果都是花在實驗用的儀器上, 應該是合理的.
是不是會有教授把錢收到自己的口袋呢?
當然有可能, 不過我認為是少數.
但是以理工科很多計畫分配給實驗室的學生,
光人事費, 設備費就不夠了,
個人認為理工類的有問題應該比較少.
太誇張的應該也容易被學生報料.
至於報導中被報料的教授,
我猜想是因為年輕教授得到的資源本來就少,
再加上為了升等得多做研究多發論文壓迫學生,
導致學生畢業後不滿抱負.
PS1
文中提到的師大光電所長洪教授是我老婆大學專題指導.
PS2
這篇聯想到之前的成大MP3事件,
基本上是大家普遍在做的,
結果應該會不了了之吧?
不然毀掉一個年輕的教授也挺可惜的.
PS3
這篇讓我聯想到一部電影:
旭日東昇
有興趣的可以找來看看.
PS4
這位老師傳言評價頗兩極,
可能是壓榨學生過多??
另聽說該實驗室有裝監視器,
防止儀器被偷? (順便監視學生?)
話說回來我附近的實驗室好像也這樣..-_-?..
看到你的PS2..
快笑死了~
如果,不給他點教訓, 其他優秀的學者才會被毀掉!
(被他指導過的學生)
最近像是工研院數據造假事件 詐領數十億研發經費
或是台師大曹教授的貪瀆事件
其實都是混學術界的人心知肚明的腐爛普遍現象
台灣的學界
實在是太好混了
趁著政府現在打著提升科技產業的順風車
再加上一些完全沒有專業素養的立法委員
學界的經費要求
是予取予求
應該有一些瞭解學術研究的專業立委好好的審核中研院或是國科會的
預算
這些所謂的研究單位每年以學術研究之名
花納稅人的數十億的錢
知情的人都知道
其中有太多的經費用在莫名其妙的研究上
台灣學術界圈子那麼小
風氣又保守封建到不行
誰敢得罪誰啊!
中研院內或是國科會的計畫審查
根本是做做樣子的
以國科會計畫的通過率為例
竟高達百分之五十
向這種幾乎人人有獎的申請結果
如何真正提升學術的進步?
更別提計畫執行成果的審查
根本大家都是隨便寫個幾頁的爛報告
交差了事
反正錢都花了
誰奈我何?
你們真的以為這只是一個特例嗎?
假發票真報帳根本是全中華民國上至總統府,下至各機關學校的一貫
作風。
以本人熟悉的大學的國科會農委會衛生署研究計畫的報帳為例,
很多執行計畫的老師根本就是向廠商要求開假發票,
或是將高額的採購拆成多份發票,
或是以少報多,從廠商那裡收取回扣,
或是以學生人頭,詐領助理工讀生等人事經費。
學校的報帳制度雖是重重關卡,
計畫執行人系主任會計總務校長,
每個人還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瞎混。
這些嚴重褻職的人員,與繁複卻完全沒有監督作用的規範,
正是將台灣人民的錢,一點一滴納入私人口袋的罪源!
但是發票報銷的過程需要重重關卡的簽核
包括:計畫執行人 總務處 會計室 主任秘書 校長等
如涉及人事費用 則有人事室
如有儀器採購則還有保管組自己的簽章
難道這些程序都是做作樣子的嗎?
也難怪中華民國政府從上到下,行政空轉,貪污層出不窮。
這些行政主管也應連帶處分
不仍推卸責任
不然和需如此繁複的報帳制度?
卻無法制止非法的行動?
或者這制度根本只是方便有權有勢有關係的人走小門
卻讓一般遵循蹈矩的小公民們綁手綁腳的做事
繁複的行政程序如果無法杜絕貪腐,
只是浪費人力資源與社會成本
台灣若不從這些根本的制度上改革
只會造就更多圖便的貪官污吏
回 呵呵 跟 台大教授:
我想這制度問題得從制度面革除,
台灣還是有認真做研究的教授,
我也不清楚這位教授是不是真貪污,
所以用疑問句.
看立法院跟法院最近的表現,
台灣真的越走越有倒退的感覺,
看看年底的立委選舉感覺還是不樂觀,
只希望天佑台灣囉~~
大家加油, 政治的事有時候還是放寬心看待,
自己先做正比較要緊!!
教授位處教育界食物鏈最頂端, 在校園裡沒人能對他怎樣, 所以在時間的烹煮下, 不爛才怪
假發票事件其實和國科會制度並無關係,要知道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中,補助內容及項目編列都係由申請人(學者或專家)提出,除重大之支出應編列於學校年度預算外,對於一般申請的項目,在經費許可下都予以同意編列。目前媒體報導是那些申請人,巧立名目以各種不同的發票,購置非屬計畫應有的物品,包括個人私人支出項目,已屬於偷竊行為,偷竊國家財產、人民的納稅,竟然還有所稱之學者或專家(包括中研院院長、台大校長等為其背書)稱之為制度問題,恬不知恥,無法認同為學術界的共業,只能稱為學術界的末日,要告訴那些所謂學術界的人,摸摸良心認罪吧,真的!講的話連小學生都不如,公民道德不知道讀到那裡去了!
小貓朋友,雖然研究計畫補助內容和項目都是申請人提出,但是想請問一下,你敢保證每個研究都會照自己的規劃走嗎?當研究做到一半時發現方向不對,不用換方向嗎?這時候所需要的工具還會跟當初想得一模一樣嗎?...還是您認為研究做錯了繼續做,直到把錢浪費完為止?...如此還跟制度無關嗎?教授便宜行事公款公用...也只是讓研究進行的過程更有彈性罷了...你又何須如此嚴峻的批判....
若真想污錢怎麼會買光學儀器?光學桌?哈哈!笑話!那個東西若放在我家還嫌佔位置!送給我我都不要!曹士林是我學弟,我認識他,他絕對不可能A錢放自己口袋的,應該是為了方便而便宜行事致觸法,是不對, 但情有可原。可惜的是一位孜孜不倦於學術研究的人才就這樣廢掉了。若法官傳我做證,我願意擔保他的為人(人格)。我已經二十幾年沒和他有任何聯絡了。
他真的很壓榨== 拍謝因個人關係不方便說明 但當他員工真的很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