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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方向 連結: http://blog.yam.com/eoiss/article/23045515 說真的, 講求證據的地方卻用抒情方式表達, 真的很令人錯愕! 但是偏偏抒情還真能撼動判決者的心, 不然怎麼會有一堆離譜的判決? 若判決者真的靠證據判決, 那類似蘇建和案的爭議應該會減少許多, 可惜, 很多不肖的判決者跟檢察官, 依舊是心中先有定見下做判決, 難怪會在講求證據的地方拼命抒情, 而且, 還會為了抒情而編織謊言.... 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30/today-o4.htm 連結: http://www.nownews.com/2009/07/30/301-2485358.htm 這真的很不客觀, 居然在講求事實的場合既抒情又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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