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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方向

連結: http://blog.yam.com/eoiss/article/23045515

說真的, 講求證據的地方卻用抒情方式表達,
真的很令人錯愕!

但是偏偏抒情還真能撼動判決者的心,
不然怎麼會有一堆離譜的判決?
若判決者真的靠證據判決,
那類似蘇建和案的爭議應該會減少許多,
可惜, 很多不肖的判決者跟檢察官,
依舊是心中先有定見下做判決,
難怪會在講求證據的地方拼命抒情,
而且, 還會為了抒情而編織謊言....

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30/today-o4.htm
連結: http://www.nownews.com/2009/07/30/301-2485358.htm

這真的很不客觀,
居然在講求事實的場合既抒情又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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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1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