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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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事件技術名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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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htcatman (夜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三聚氰胺事件技術名詞整理
時間 Thu Sep 25 10:50: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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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幾個小時終於爬完了大部份的三聚氰胺討論串也看了FDA和歐盟的原文發現版上的討論交雜各種錯誤和正確的觀念所以才想到要發篇這文
毫無疑問的, 這次衛生署的處置確有不當但我想指出他們真正錯誤的地方是很重要的否則各種似是而非的爭論還會繼續下去
首先我會先釐清一些名詞及和概念然後解釋一下FDA和歐盟的原文是在講什麼最後才是個人對這整件事的看法
接下來是正文
(1) ppm: 我想這個大家比較清楚, ppm就是parts per million的縮寫也就是百萬分之一, 但這並不限於體積上或重量上, 因此前面有人說奶粉是固體沒辦法測ppm, 事實上並非如此, 衛生署規範中所稱的ppm單純是指奶粉(固體)總重量和所含的三聚氰胺重量的比例而已, 用定量的奶粉泡水後再去測三聚氰胺含量, 一樣可以得到和衛生署規範定義一致的ppm
(2) 三聚氰胺的量測:
一般是用GC或HPLC來測, 前面有爭論到底現行量測的精確度到哪,在FDA文件中, 最低偵測極限(lower limit of detection, LOD)可以低到10ppb, 但那是最佳數值, 一般情況下LOD約在50~100ppb, 此數值被FDA和歐盟都採用, 在此之下的量測值就算是有, 也會被視為是零, 因此前面有人說衛生署所訂的2.5ppm是量測極限的說法, 並不成立, 真正的量測極限遠低於此
附帶一提, 聯合報有新聞說某學者聲稱FDA對三聚氰胺的標準是50ppb, 該學者引用的就是這個數字, 不過他這是亂套數據, LOD和限制標準根本是兩回事
(3) 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
這應該是最被誤解的數值了, 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 TDI是用在"不該存在於食品中" 的物質的, 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I) 才是用在食品添加物上的, 因此看到TDI, 就表示了該物質絕對不該被視為是食品添加物, 而應該被視為是有害物質
由於是TDI是對有害物質而不是食物, 所以基於道德因素, 人體實驗是不可能的, 只能做動物實驗, 因此前面有人質疑FDA文件裏的TDI沒有做人體試驗, 這是完全nonsense的質疑
而TDI是由NOAEL (no-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s)得來,如字面所述, NOAEL即是在實驗中沒有觀察到任何負面現象的劑量上限, 這和LD50不同, 不是死了才算而是只要有任何異常都算,所以前面有人質疑TDI只能反應致死率而不能反應致病率, 這一樣是nonsense的質疑
在FDA的文件中, 三聚氰胺的NOAEL是 63 mg/kg bw/day, 這個數值必須再除以10以容許物種差異的風險(因為做的是動物實驗),然後再除以10以容許個體差異的風險, 這稱為 safety/uncertaintyfactors (SF/UF), 最後所得到的 0.63 mg/kg bw/day 就是TDI,所以前面有人質疑老鼠實驗不能套用到人身上, 但這風險其實已經在TDI的計算過程裏面被估計進去了
真正該質疑的點是年齡問題, 對嬰幼兒而言, TDI應該再下降,甚至可下降10倍都不為過
(4) FDA的文件:
原文在 http://www.cfsan.fda.gov/~dms/melamra.html
很多人誤解了這文件的目的, 這文件並不是要訂一個食品標準,而是由於當年有很多含三聚氰胺的中國製寵物食品及飼料進到美國,因此美國希望知道它在豬肉,雞肉,魚肉,蛋類中的殘留量是否會有安全上的顧慮, 首先他們做了動物實驗去估計TDI, 然後量測在各種食物內的三聚氰胺殘留量, 接著設計了三種情境去估算人體的三聚氰胺攝取量, 並且和TDI比較, 結果顯示即使在最壞的情況下 (Scenario 3, Worst case), 人體攝取量仍舊遠低於TDI兩個數量級以上
(5) 歐盟的文件:
原文在 http://www.efsa.eu.int/cs/BlobServer/Statement/efsa_statement_melamine_en_rev1.pdf?ssbinary=true
歐盟的EFSA和FDA做這文件的理由一樣, 都是為了要因應含三聚氰胺的中國製寵物食品及飼料的進口, 但不同的是EFSA並沒有去做任何的實驗, 而是去review了大量的研究文獻來作判斷, 而由於Scientific Committee of Food (SCF)在之前對於盛裝食物的物質有一個 0.5 mg/kg bw/day的TDI, 而此數值又比FDA的更小, 所以EFSA建議歐盟各國亦引用此數值做為對食物及飼料的TDI
(6) 版上的討論及個人看法:
首先不能不提到的就是某些文中對於ppm和TDI的計算, 在那些文中以衛生署所訂標準的2.5ppm來計算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 然後與美國或歐盟的TDI比較, 來證明衛生署所訂的標準是合理的
我要說的是, 在數字上, 那些文中的計算是正確的, 照這樣算出來的攝取量確實遠低於TDI, 但是在概念上, 用這樣的計算結果去推論衛生署所訂的標準是合理的卻無法成立, 原因如下:
由前述, 三聚氰胺應是有害物質而不是食品添加物, 因此才會用TDI而不是ADI, 而對於兩者的管理邏輯是完全不同的, 對於食品添加物而言, 可以消極的將ADI訂為安全的上限, 只要不超過這個標準就容許添加, 但是對於有害物質而言, TDI應該積極的做為警戒的下限, 也就是說至少要警戒到TDI的程度, 但並不限於警戒到TDI的程度就算了, 其標準應該要低於TDI且越嚴越好, 直到逼近到環境不可避免的程度 (例如容器的洩漏或動物體內的殘存)
但很顯然的, 衛生署的2.5ppm並不是依這樣的邏輯來設定的,它並沒有盡力去逼近到環境不可避免的最嚴格程度, 也因此無法真正排除人為添加的可能性, 而這就是衛生署最大的錯誤所在 --它把一個有害物質用食品添加物的邏輯來管理, 同時這也是前述計算文的盲點所在, 算出來的數字低於TDI, 並不代表這個標準就是合理的, 因為那是TDI而不是ADI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此事的看法
請不吝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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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原本我看金車事件,覺得他們只是盡到最基本的本分而已,食品業若無法做到這樣,消費者如何安心?
但是沒想到後續發展如此戲劇化,現在相對看起來,金車真的誠實太多了....
我記得電子業某大企業頭頭私底下說過,大家是在是在合法的狀況下, 巧取豪奪,看來這次更進化了,可以就地合法....
若是電子業就算了,東西爛也只能下次拒買,但是發生在食品業....命只有一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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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後記
又有人說這是前朝開放的,所以問題是前朝造成的....只能說當前政府卸責不遺餘力!當初不是怪台灣鎖國嗎?
這裡不想談政治,這個問題是前所未有的,以往這種毒物是不會參雜在食品中,自然不會去驗是不是有這些毒物.對岸黑心商人為了賺錢,先把奶稀釋,又為了通過檢驗,罔顧人身安全,添加這種不會檢驗的毒物矇混,要不是有幼兒喪命被對岸記者爆出,恐怕大家還渾然不知!
只能說這個問題是考驗當前政府的難題,結果當今政府反應得亂七八糟,還只會卸責....真的是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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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 - Wiki
連結: 中文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9%E8%81%9A%E6%B0%B0%E8%83%BA)
連結: 英文維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Melamine)
兩個版本稍有不同,中文版多了港台毒物事件,英文版則說了可能造成的問題....
請找英文維基百科開頭為Chronic toxicity部份:Chronic toxicity(慢性 毒物)Ingestion of melamine may lead to攝食"melamine" "可能" (may - 尚未被證實但有疑慮) 造成reproductive damage,生殖器的 損壞 (就是性功能喪失)or bladder or kidney stones,或是 膀胱 或 腎臟 結石which can lead to bladder cancer這可能導致膀胱癌!!
雖然說多喝水可以排除毒物,但是不太可能100%排出,人類又是食物鏈中最高等的,若是久而久之累積,真的很難想像....
不過你也可以想像說這就像電磁波一樣,尚未被證實有問題,也從沒有過這類的人體實驗(因為毒物不准, 只有動物實驗),可以稍微安心一點,但話說回來,你願意住在高壓電塔旁邊嗎?
倒是台灣跟香港兩個地區,率先執行人體實驗了....喔, 別忘了, 中國地區目前的規定,針對人吃的食品還是不准驗出喔!只有豬的飼料, 才准許2.0PPM....
PS: 更正一下, 中國地區也大幅放寬了!只能說中國人命不值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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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關鏈結:
http://feedcatcher.blogspot.com/2008/09/blog-post_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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