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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歲應該知道的事理--田年豐


在「追風箏的孩子」一書中,那位爸爸說「世界上只有一種罪行,那就是偷竊。其他的罪行都是從偷竊變化而來」。


爸爸再說,「如果你殺了一個人,就是偷走一條生命。如果你撒謊,就是偷走其他人知道的權利。如果你欺騙,就是偷走擁有公義的權利。最邪惡的行為莫過於偷竊」。


所以,當一個人將他所知道的真相隱瞞不說,就是偷走其他人知道的權利。當媒體將血腥鎮壓美化包裝為清揥衛生,(有如當年在台灣明明是屠殺,卻說是清鄉一樣),就是偷走擁有公義的權利。


歷史上屠殺人民的四大獨裁者史達林、毛澤東、希特勒、蔣介石,他們偷走以千萬計的生命,雖然他們都已作古多年,舉世人們仍不斷數算其邪惡行為,死亡並未給邪惡者免受議論的特權。


想像有一個老年人,偷走了年輕人的妻子,就是偷走丈夫應擁有的權利。而這個人的家裏,還出過小偷,偷走其他人思念台灣、認識台灣的權利。還出過職業學生,偷走其他人返鄉探親奔喪的權利,甚至偷走人們活下去的權利。還以欺騙造神美化來贏取公職,偷走人們擁有公義的權利。他們全家都是蔣介石的共犯幫凶,今日在圖博(西藏)屠殺人民的影音傳真,他們當時在中國、在台灣都曾一再的搬演。這樣的一個人,只因為已經死了,就可以不被討論?不然還得道歉?還要辭職!原來這就是我們與普世價值疏離的是非價值?是否有人正在偷走我們社會擁有公義的權利?


20歲生日了,第一次擁有投票權,實在可喜可賀。但是,有人把這麼神聖的權利,輕易就出賣掉;有人則毫不經過自己的深思觀察對照,隨便就把票投出去;還有人寧願打電動睡大覺,也不願去投票....。20歲,應該已經能自己判斷是非價值了,如果偷懶,不認真使用此權利,我們就要付出親人從身旁被強橫帶走的代價,我們將被偷走思想的權利,存活的權利....。


有投票的權利,代表國家的未來,大家的命運,都已經有您參與決定了。是好是壞,就要看您是否已經準備好了。Are you ready?Go!Go!(田年豐/嘉義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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